馬來西亞是東盟經濟體中最具活力的商業中心之一。 作為一個多元文化的國家,在馬來西亞成立企業引起了國際公司的興趣。 由於在馬來西亞成立公司較為簡單,該國已能利用全球發展的機遇成為最有吸引力的經商地之一。
在馬來西亞成立公司的要求是世界上最寬鬆之一。 只需要有一名股東和一名董事即可,而他們的國籍更沒有任何限制。 雖然公司僅需一名董事,但此人必須是長期居住在馬來西亞。 公司還須增設公司秘書一職,而此職位的人選必須是馬來西亞的永久居民,通常居住在馬來西亞,並且其主要居住地在馬來西亞。 企業在成立時還須獲得當地的註冊辦公室地址。
馬來西亞的公司年度要求較少。 馬來西亞的私人有限公司必須每年向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提交年度申報表和財務報表。
私人有限公司的成立過程通常需要5到10個工作日。 但是,這會根據企業是否能夠滿足當地的公司成立要求,以及企業所提供的資料/文件的準確性。
公司董事/授權簽字人必須親自在當地為企業開立商業銀行帳戶。 許多馬來西亞的銀行都增設了這項規則,有些銀行甚至要求企業在申請前必須獲得當地的實體辦事處。
有。 馬來西亞有廣泛的規定來限制公司的名稱。 馬來西亞的公司不能使用與以下任何一項相關的名稱: